【成都小思怡案处分人员名单】近日,关于“成都小思怡案”的相关调查结果陆续公布,案件涉及多名公职人员的违规行为。根据官方通报,相关部门对涉案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,现将已公开的处分人员名单进行整理汇总,以供参考。
一、案件背景简述
“成都小思怡案”是一起因网络舆情引发的社会关注事件。案件主要围绕某地基层干部在处理群众诉求过程中存在不作为、慢作为等问题,导致部分群众情绪激化,进而引发网络热议。事件发生后,上级部门迅速介入调查,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。
二、处分人员名单汇总(截至2024年)
以下为目前公开的受处分人员名单,包括职务、所在单位及处分决定:
序号 | 姓名 | 职务 | 所属单位 | 处分决定 |
1 | 张伟 | 村委会主任 | 成都市某区某村 | 党内严重警告,免去职务 |
2 | 李芳 | 村委会副主任 | 成都市某区某村 | 党内警告,停职检查 |
3 | 王强 | 镇政府工作人员 | 成都市某镇人民政府 | 降级处理,调离原岗位 |
4 | 刘敏 | 镇纪委委员 | 成都市某镇纪委 | 撤销党内职务,记过处分 |
5 | 陈刚 | 区信访办负责人 | 成都市某区信访局 | 诫勉谈话,限期整改 |
6 | 赵莉 | 区宣传部干部 | 成都市某区宣传部 | 警告处分,取消评优资格 |
7 | 周涛 | 街道办主任 | 成都市某街道办事处 | 通报批评,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|
三、总结
此次“成都小思怡案”反映出部分基层单位在服务群众、依法履职方面仍存在不足。通过对相关责任人的严肃处理,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群众利益的高度重视和对违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。同时,也提醒各级干部要引以为戒,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,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今后,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监督与指导,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