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】中国设立特别行政区,是根据国家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进行的。特别行政区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,体现了“一国两制”的伟大构想。设立特别行政区的主要法律依据包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》。
以下是对设立特别行政区法律依据的总结:
一、法律依据概述
1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
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“一国两制”的方针,并授权全国人大制定特别行政区基本法,以保障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。
2. 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》与《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》
这两部法律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文件,规定了特别行政区的自治范围、政治体制、经济政策、社会制度等重要内容。
3.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
根据宪法授权,全国人大通过立法程序,决定设立特别行政区,并制定相应的基本法。
4. 《中英联合声明》与《中葡联合声明》
这两个声明是香港和澳门回归中国的重要法律基础,明确了中国政府对香港、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立场。
二、法律依据一览表
法律名称 | 制定机构 | 主要内容 | 法律地位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 |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| 确立“一国两制”方针,授权制定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| 国家根本大法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》 |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| 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、政治体制、法律体系等 |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法律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》 |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| 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、政治体制、法律体系等 |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法律 |
《中英联合声明》 |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英国政府 | 明确香港回归中国的法律基础 | 国际条约,具有法律效力 |
《中葡联合声明》 |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葡萄牙政府 | 明确澳门回归中国的法律基础 | 国际条约,具有法律效力 |
三、总结
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宪法、基本法以及相关的国际条约。这些法律文件共同构成了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基础,确保了“一国两制”方针的实施,也保障了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和稳定发展。通过这些法律依据,中国实现了对香港、澳门的有效治理,同时也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。